綠色食品認證簡介:
綠色食品,是指遵循可持續發展原則,按照特定生產方式生產,經專門機構認定,許可使用綠色食品標志,無污染的安全、優質、營養類食品。
綠色食品標志是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注冊的證明商標。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保護,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作為商標注冊人享有專用權,包括獨占權、轉讓權、許可權和繼承權。未經注冊人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使用。
認證項目 |
綠色食品認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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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證周期 |
3個月工作日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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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證對象 |
工廠、檢測機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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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證費用 |
詳情請咨詢195 2369 1359 |
徐州 綠色食品認證方法
1.綠色食品申報范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制定的商標分類法,其中的第二十九、第三十、第三十一、第三十二、第三十三類食品,具備條件的均可申請使用綠色食品標志。如肉、非活的家禽、野味,肉汁、水產品,罐頭食品,腌漬、干制水果及制品,腌制、干制蔬菜,蛋品,奶及乳制品等食品,以及未加工的林業產品,未加工的谷物及農產品(不包括蔬菜、種子),花卉,園藝產品,草木,活生物,未加工的水果及干果,新鮮蔬菜,種子,動物飼料(包括非醫用飼料添加劑及催肥劑),麥芽,動物棲息用品。
2.綠色食品的申報條件:凡具有綠色食品生產條件的單位和個人,自愿申請使用綠色食品標志者,均可成為綠色食品標志使用權的申請人。
3.申請程序是:申請人向農業部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或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綠色食品辦公室領取申請表格及有關資料,例如湖南省境內的申請人均可直接向湖南省綠色食品辦公室直接提出申請。申請人按要求填寫有關表格,并向申請受理單位提交生產操作規程、產品標準以及省級以上質量監測部門出具的當年產品質量檢測報告等資料。由省綠色食品辦公室派專職綠色食品標志管理人員赴申報企業及其原料產地調查,并委托省內一家綠色食品環境監測單位(通過省級以上計量認證)對申請單位進行農業環境質量評價。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對申請企業及其產品進行終審后,與符合綠色食品標準的產品生產企業簽訂協議,頒發綠色食品標志使用證書,并向社會發布公告。綠色食品標志使用證書有效期3年。期滿后,若繼續使用綠色食品標志,須于期滿前半年重新辦理申請手續。
徐州 綠色食品標志的程序
1.申請人填寫《綠色食品標志使用申請書》一式兩份(含附報材料),報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下同)綠色食品管理部門。
2.省綠色食品管理部門委托通過省級以上計量認證的環境保護監測機構,對該項產品或產品原料的產地進行環境評價。
3.省綠色食品管理部門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并將初審合格的材料報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
4.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會同權威的環境保護機構,對上述材料進行審核。合格的由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指定的食品監測機構對其申報產品進行抽樣、并依據綠色食品質量和衛生標準進行檢測,對不合格的,當年不再受理其申請。
5.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對質量和衛生檢測合格的產品進行綜合審查(含實地核查),并與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簽訂“綠色食品標志使用協議”,由農業部頒發綠色食品標志使用證書及編號,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備案,同時公告于眾。對衛生檢測不合格的產品,當年不再受理其申請。
徐州 綠色食品認證申請所需資料
申請人向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以下簡稱中心)及其所在?。ㄗ灾螀^、直轄市)綠色食品辦公室、綠色食品發展中心(以下簡稱省綠辦)領取《綠色食品標志使用申請書》、《企業及生產情況調查表》及有關資料,或從中心網站下載。
(1)保證執行綠色食品標準和規范的聲明
(2)生產操作規程(種植規程、養殖規程、加工規程)
(3)公司對“基地+農戶”的質量控制體系(包括合同、基地圖、基地和農戶清單、管理制度)
(4)產品執行標準
(5)產品注冊商標文本(復印件)
(6)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7)企業質量管理手冊
(8)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通過體系認證的,附證書復印件)